《希望只是个开始》第二十六章 唯一的挚友 免费试读
有时候,有才华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待遇。相反,无知的人可以在团队中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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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天气会变好。
我加入这个由外国人组成的团体已经有半个月左右了。这半个月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我也逐渐想明白了他们接下来的动向和一些该做的事情。我会把这些密函写给大公爵魏斯曼,这些事情和现在的帝国国王无关。
这半个月来我变了很多,我好像变得足够成熟了。我知道这是好事。现在我越来越像著名的威斯曼大公了。我知道,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完全变成另一个他,就像他从少年成长为现在的韦斯曼一样。但是,这些都不是我此时最珍贵的东西。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作为一个有感情的人,朋友是我最珍贵的存在。是的,我现在也有一些朋友,就是那个邋遢的家伙和那个唯他马首是瞻的弟弟。
说实话,我从来没想过可以交朋友。也许这是我唯一的傲慢。在同龄人中,我总觉得没有人有资格和我交往。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某些领域取得了足够的成就,但仍然无法让我对他们刮目相看。一句话,‘我为什么要和你交朋友?’如果是为了韦斯曼的显赫地位,那就请去找我父亲吧。如果是为了埃利奥特,那我请你离开。我从不认为朋友可以存在。我总觉得,在足够的利益面前,朋友这种东西,哪怕是一张破破烂烂的纸,都比它坚韧得多。
我相信即使是我们伟大的国王,统治整个帝国41年的君主,也是从17岁开始登上王位的。即便如此,如果有人能承诺他50年的寿命,甚至更短;或者有人能给他堪比开国皇帝的丰功伟绩,哪怕是陪伴了他快40年的魏斯曼大公,也会被他轻易抛弃。我一直相信这种只属于韦斯曼的悲伤。
这是朋友?这不是朋友。
真的,那个邋遢,恶心,无所事事,到处沾花惹草,喜欢说脏话,天生嘲讽,总喜欢赖账的讨厌家伙。这个没有身份没有才华的粗鲁人,像一个长期流浪街头的人,成了我的朋友。如果半个月前有人告诉我,这样的人会是我唯一的挚友,我一定会亲手把他处死,这简直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我相信,即使是身居高位的贵人,遇到类似的事情,也会和我做同样的事情。
那个衣衫凌乱,言语粗俗,摸着细胡须,和街舞者谈笑风生的男人,是我这辈子最惨的事。我真的应该避开他,但无论我怎么避开他,他总能出现在我眼前。
……
“嘿,老板,两杯巴克斯啤酒,一杯给我,另一杯给坐在门边桌子旁的那个人。就在他头上。”这声音足以让整条街都听到,回荡在这家酒馆里。
“这家伙,饶了我吧。该死的,为什么到处都能看到这家伙?”那个准备在附吧里寻找一些外国人线索的年轻人,咬牙切齿,低声咒骂着。他不想大声说话。他从来不做他认为足够多余的事情。把那两瓶啤酒的钱放在桌上,然后起身离开。
“刚要走,算了,不知道享受的家伙,离开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伙计,快把他桌上的啤酒也给我拿来。我不管他有没有喝过。”大嗓门又在酒馆里响起。而刚刚推开椅子,站了起来,还没有步出的青年,硬生生的停下了正在进行的动作,一声不吭的坐回到椅子上,看着坐在离他很远的椅子上的男人。这个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年轻人走了,他还可以喝啤酒给那个人。但是现在,这个年轻人该怎么办呢?
“嘿,好喝的啤酒,只需一口气将所有都喝完,就能仔细感受那种回荡在体内的快乐。为了开心地喝,为了现在开心地喝,为了将来同样开心,大家,来喝了这杯!”一个足够响亮的声音再次响起,但这次不像以前。只有他的声音在酒馆里回荡。他的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欢呼起来。在这种莫名的喜悦中,每个人都会把放在自己面前的那杯分量足的巴克斯酒举起来,然后一饮而尽。当然,除了那个想走没走的年轻人,杯子还在。
看年轻人的眼神越来越多,所有的人似乎都在等待,等待年轻人和他们一起享受快乐。
最后,小伙子举着酒杯的胳膊在众人的目光中抬起,然后学会了一口气喝完。
但是,学起来好像没那么容易。刚喝了一口,小伙子就呛住了,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咳嗽,过了一会儿他的呼吸才平静下来。
大家都在笑,看着他滑稽的样子。酒吧里充满了每个人的欢乐。就连年轻人,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气氛下,也忍不住再次举起酒杯,一口气喝下了巴克斯酒。所有人都在开心地笑着,虽然不包括那个年轻人,但是他虽然没有笑,却在不知不觉中慢慢被周围的氛围所影响,看起来也不那么奇怪了。
是的,我,埃利奥特,就是这个年轻人。这是我第一次在酒吧喝酒。
而且这个其实还不错。
……
但世界就是这么奇妙,越是不可能的事,越是发生。
这家伙,可以说,有一种奇怪的个人魅力。不知道为什么,即使两个不相干的人在他身边,也会慢慢走到一起。他真是个奇怪的家伙。但正是因为这种奇怪,越是不断地吸引其他人,慢慢地向他这边聚集。他什么也做不了,只是让你看着他,你就可以开始想了解他。
其实我知道他在交友方面和我一样自大,我觉得没有人能比得上他。就在昨天,他和我聊天的时候,告诉我他从来不主动交朋友。他认识的人中至少有一半称自己是他的朋友,三分之一求他和自己做朋友,剩下的都是那些见了面是敌人,走了面是朋友的家伙。他还告诉我,他是第一次接到上面这样的交朋友的命令。而我,是他三十年来唯一一个主动和他交往的朋友。他那嚣张的语气简直像上了天堂,但我居然信了。他说他从来没有对他的朋友说过任何谎言,我居然他妈的相信这样的笑话。
是的,我相信,因为我和他成了朋友。该死的,我还得补充一点,一个人再有教养,只要和他接触三天,是的,他永远不需要更多的时间,他就能看清楚,他是一个邋遢、恶心、无所事事、到处沾花惹草、喜欢说脏话、天生嘲讽、总喜欢赖账的龌龊家伙,会被他染上足够的坏毛病。
至少在这个时候,我已经感受到了和他在一起的那些粗话的影响和那种难闻的呛人的烟味。
这家伙,总是这样,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只要自己舒服就好。
……
说真的,他,也许是我能认识的为数不多的盟友之一。但他是我这辈子永远最好的朋友。是的,一个胡子很细,有点邋遢,但总喜欢戏弄那些舞者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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