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的小说,《玛丽苏都给我去死》它的作者是昔年最新写的一本短篇小说小说,故事文笔又非常幽默,我很喜欢,情节有序,非常推荐,人物形象丰满,思构清晰,内容充实丰富。书中主要讲述:“原来这就是结局。我以为是梁肖。”凌晨三点,大家都睡了,只有一家还在隐隐发光。在那个小房间里,一个甜美却略带疲惫的声音响起。“我好困,睡吧。”声音的主人干脆利落地关掉了手中的笔记本,似乎不怕被家人发现。“嘿,这小子。”应该是那个声音的主人和母亲。她转向庄另一边的男人说:“一泽,你看我们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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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试读:
“原来这就是结局。我以为是梁肖。”凌晨三点,大家都睡了,只有一家还在隐隐发光。在那个小房间里,一个甜美却略带疲惫的声音响起。
“我好困,睡吧。”声音的主人干脆利落地关掉了手中的笔记本,似乎不怕被家人发现。
“嘿,这小子。”应该是那个声音的主人和母亲。她转向庄另一边的男人说:“一泽,你看我们是不是该谈谈悄悄话?”
“没关系,小语馨只是最近的追剧。只是一种迷恋。应该是大结局。估计最近不会熬夜了,安心睡吧。反正小宇已经毕业了,工作收入很不错。离她远点。她读书的时候过得并不开心。等她长大了,让她好好过。反正这是带薪休假。不痛苦,”男人一点也不着急,慢条斯理地说完,似乎很累。
“好吧。”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小房间突然发出的强光。
故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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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痛。撕!”
“胖子,你醒了吗?你没事吧?”
“你是谁?”
"我是雷,你不记得我了吗?"
“嗯……”说完,小宇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因为他看过《克拉恋人》,说出来也很尴尬。
“完了,完了。胖子,你该不会失忆了吧。”
现在,小宇只能打肿脸充胖子,假装失忆。“雷一鸣?我只记得你的名字,却不记得你。”
“嗯,太好了...不,一点也不。”感受到小宇的不满,雷乖乖地改口了,但心里还是窃喜。喜欢的人虽然失忆了,但是还记得他的名字,是不是说明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很大?此时的雷益铭只需要跳舞和微笑。但转念一想,我和她只是朋友,最多也就是闺蜜,怎么可能相爱呢?
看着雷一会儿笑一会儿皱着眉头,小宇突然有一种想笑的冲动,脸色变化太快了,简直可以和中国好声音主持人的语速相媲美。
“我现在是什么?”
"..."雷没有说话,他害怕,他害怕这个胖子一会儿就彻底变成一个毁容的人,最后他瘦了,她也忘记了,但是毁容不会是每个女人都接受的。
“没关系,我自己打开。”小宇知道自己会成为大美女,但心里并不是很开心。毕竟这不是她真实的自己。
层层纱布被揭开,容貌渐渐显露。
当纱布被完全取出时,雷惊呆了。多美的一张脸啊。这是我的梦中情人。嗯,
“让我看看。”小宇照了照镜子,不,不,这其实是他的脸。小宇暗自庆幸,幸好他到来的蝴蝶效应没有毁容。
“太美了。”小宇很自恋。雷益铭微笑着看着小雨,突然觉得她好像是一个天使。
“嘿,雷益铭,我想出去。”
“好的,请!”
小宇看着雷,非常感激,但这种感激没有持续多久。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几乎每个男人都会这么做。
看来,又自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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