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说来就来的婚礼_主角:尉迟北凌_汉沙乱之许我长缨_最新章节

第四章 说来就来的婚礼_主角:尉迟北凌_汉沙乱之许我长缨_最新章节

时间:2022-03-06 19:56:02作者:念云主角:尉迟北凌

小说汉沙乱之许我长缨此文是念云原创的主角是尉迟北凌的古色添香作品,小说里情节细腻,故事写的真的精彩,故事表达的很清晰,勾动人的心弦,情节曲折丝丝入扣,值得一看。精彩内容如下:西方的黎明姗姗来迟。当晨光照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下的云状营地时,那里已经有很多人了。然而今天,火爆的场面不是来自严肃的晨练,而是另一项火爆的运动——蹴鞠。平坦宽阔的草原为蹴鞠运动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循着呐喊声,可以看到长方形场地的两边都是敲锣打鼓的号令声,左边是蓝衫队,右边是白衫队...

《汉沙乱之许我长缨》第四章 说来就来的婚礼 免费试读

西方的黎明姗姗来迟。

当晨光照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下的云状营地时,那里已经有很多人了。

然而今天,火爆的场面不是来自严肃的晨练,而是另一项火爆的运动——蹴鞠。

平坦宽阔的草原为蹴鞠运动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循着呐喊声,可以看到长方形场地的两边都是敲锣打鼓的号令声,左边是蓝衫队,右边是白衫队,如火如荼。

用蹴鞠来练兵,是尉迟北凌的绝妙发明。在他看来,蹴鞠不仅可以锻炼士兵的体力,保持高昂的情绪,还可以发挥士兵的作用,培养合作和拼搏的精神。当初他在军中打蹴鞠的时候,长安城内的大臣们其实都读过他的几本书,但现在皇帝也是一个蹴鞠爱好者,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最终汉军节节胜利,想八卦的人失去了市场。渐渐地,蹴鞠在各路军队中流行起来,连匈奴人也学会了。

今天,尉迟北凌加入了白衫队,活跃在场上。知道尉迟北凌的人会开玩笑说,如果他这辈子不当上将军,他就是长安城最值钱的蹴鞠手。在球场上,他简直就是天生的球星,移动如狡兔,灵敏如猎豹,技术高超。所以只要尉迟北凌上台,观众肯定会被堵,场面不难想象。

然而,在这种热闹的背后,在隐蔽的地下掩体里,却是另一番景象。里奇亲自督阵,数百精壮士兵挥汗如雨,进行格斗训练。

听到不时从头顶透过土层隐约传来的叫喊叫好声,李奇不仅露出了会心的微笑。Boss说沧浪会在捕猎前打盹麻痹猎物。现在,他精挑细选的勇士们已经准备好参战,而他自己却兴高采烈地踢球,让活跃的匈奴眼线得到错误的信息。

在场上,尉迟北凌绕过阻挡自己的蓝衫球员,长传把球踢给球门附近的白衫球员,在蓝队疏于防守的地方,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白衬衫球员得到了它,把它踢向了球门。他太想破门而入了。他的脚太硬,瞄准不好。结果球打在了用作门框的木柱上,飞了出去。

球飞了出去,落在一条细细的小溪旁,更不偏不倚,打在一个蹲着的人脸上。

“哎哟!”猝不及防的男子痛得大叫一声,摔倒在地。蹴鞠球用皮子包着,里面是米糠。这个年轻人的脚太有力了,他被打中了脸,但是太可怕了。

“喂,加油,踢球!”没了球,白衫队和蓝山球员一起在场上大喊。

那人不情愿地捡起球,慌慌张张地从地上爬起来。他一转身,尉迟北凌顿时惊呆了,几千的衣服?是吗?只见她穿着胖子的制服,头发用布帛卷起来。如果不仔细看,她真的像一个虚弱的小兵仔。

“喂,你还在干什么?你,就是你!赶紧踢球!”队员们从远处喊道。

千衣连忙点头,她没玩过蹴鞠,哪里知道怎么运脚,只好双手抛球。

女人可以有一些力量。她扔出去,但是扔得很远。

“哈哈哈哈哈哈...看,这小子太蠢了,哪个营的……”远处的士兵笑了。

尉迟北凌走过去,捡起球,用锐利的目光射向她。那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的侧脸沾满了黑灰。

他挺拔的身材投下的阴影笼罩着她,紧身的白色衣服勾勒出隆起的肌肉,充满了运动后灼热的热浪。不知所措:“将军……”

“这件衣服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那是...是一个李队长给我的,我没有……”千衣羞愧尴尬的垂下了头。

轻微的心脏病发作后,李奇变得非常谨慎。中途拦截之后,当然她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在这里干吗?他朝她身后看了看。

“衣服脏了,我...把它们洗干净。”

细细的水里,有她的红色婚纱。他一怔,他不相信,翁主会自己洗衣服?我们能说灾难迫使人成长吗?

“我去找个中士来为你服务。”

“不,不,”千衣闻言连连摇头,“他们是男人,不方便。我自己能行。”怯怯地抬眸,又道:“将军,只是忙着大事,不用管我。”

刘璇的女儿不太像刘璇。尉迟北凌心里已经惊了。她胆小的举止与王子的傲慢不相称。她一直都是这样,还是故意在这里做出这个样子?

一阵风吹起了散落在脸颊上的几缕发丝,露出了洁白如玉的半边脸,另半边脸脏兮兮的。相比之下,它是可怜的。尉迟北凌我忍不住伸手。

蔑视...他的手指碰到了她被击中的地方,钱乙不禁吸了一口气。

“疼吗?”领带,他真的问了。当他听到自己发出如此轻柔的声音时,他突然缩回了手。

“不疼,一会儿就好了。”伊伊一口气说完,撩起袖子匆匆擦掉脸上的油灰,展颜一笑:“快去吧,将军,他们在等你。”

“很好。”尉迟北凌沉声。该死,我刚才怎么会无礼呢?他不理她,转身离开。

露天围场里,打球的男生们聚在一起,泼水洗澡洗去汗水。尉迟北凌刚洗完,光着身子,用布巾擦。突然,我瞥见那个职员在围栏外探头探脑。

“什么事?过来说!”

那个职员手里拿着一本历书冲了进来,笑着说:“我给你选了个日子,让你看看将军点了什么。”

尉迟北凌我看了一眼,突然皱起眉头:“什么?十天之后?”

“将军,这是最晚适合结婚的日子。再早也是有禁忌的。”军官悄悄分辨。

“见你鬼!”尉迟北凌大怒,甩手把手中的历书扫到了地上。“有什么意义?你敢跟我算黄道吉日!耽误了战机,我先砍了你的头!”

“对,对,我的下属错了。”店员吓得变成了一只小虾。“而是由将军决定的。”

尉迟北凌他鼻子里哼了一声,挥了挥手。“不用麻烦了,就今天,时间还早!”

“今天?”店员不相信地张开嘴。

“简单点,还不行吗?”尉迟北凌盯着他。

“是的...是下属干的。”店员跑了。

身后传来一声诡异的轻笑:“你看,我们老板等不及了,今晚急着找新娘的洞房。”

尉迟北凌突然回头。看到他冰冷的脸,眨着眼睛的男孩们一下子都哑了。

“谁笑,两个小时的“马步”或“马步”或“马步”,不笑的,减半。”他牵起嘴角,扣好衣服,扬长而去。

洗了几千件衣服,挂了嫁衣,回到家里,发现这里突然热闹起来。忙碌的军士们进进出出,鲜红的绸缎扎在桌椅上,崭新的床垫铺在床上,高高的红蜡烛一字排开。

“什么...你在干什么?”千衣带了一个进来的军士。军士抖落手中一叠大红双喜的剪纸,一边往营中粘贴,一边恭恭敬敬的答道:“启禀翁主,今夜将军与你的婚礼,我们正在准备。”

婚礼,今晚?千衣脑袋嗡的一声,像被钉在了地上。他的脸又红又白。这么突然!她第二天刚到,没人通知她婚礼要举行?

钱乙慌慌张张地指着外面,结结巴巴地说,“我的...衣服还没干呢……”

军士顺着她的手瞥了一眼,笑道:“翁老爷放心,草原风大,夜里一定会干涸的。”

千衣在长安看过婚礼。热闹的号手,火红的轿子,手捧糖饼的新娘,手捧美酒的男人,络绎不绝的宾客...

然而现在,关于她自己的婚礼,这些理解都没用了。在一个完全男性的世界里,她是唯一的女性。钱乙必须自己打扮,胭脂山是士兵们能为她找到的最好的化妆品。虽然没有水粉,但她的青春娇艳,只要轻点嘴唇,就容光焕发。虽然没有珍珠绿,但是草原上的天然野花就在寺庙旁边,别有一番韵味。

没有看到新郎的影子,她给自己戴上了红布切割的盖头。有人把扎成一团花的红丝带的一端塞到她手里,她只能看到脚下的地面,被丝带机械地牵着向前走。婚礼现场不知道有多少人,耳朵都吵了。迷迷糊糊的她刚拜完天地,然后就被送进了洞房。

突然,周围静了下来,我穿着一身衣服靠在床柱上。最后,她完成了君主的嘱托,她嫁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此刻,她没有一点喜悦,只有越来越沉重的焦虑。

钱乙不想对自己撒谎。尉迟北凌虽然没有像昌平担心的那样亏待她,但也没有善待她。只有几次,他用冰冷的眼神看着她。他讨厌太子和翁主,这是不争的事实。他被迫和她结婚。

但是,她对自己的处境并不是很难过,反而是为尉迟北凌难过。虽然只有两天时间,钱乙已经能够深刻感受到他在所有士兵心中的威望。他是那么高贵,那么英俊,那么强壮。他应该娶一个有钱的贵族家庭的乖乖女,但这不是他卑微的出身!魏池将军,他被王宓耍了,被骗了。还有宁钱乙...你是个阴谋家。

穿过窗帘的脚步声打断了千衣的忧虑。她的心立刻跳到了嗓子眼。脚步声停在她面前,一只手,慢慢地,摘下了她红色的盖头。

在满是烛光的房间里,映入眼帘的是她为之焦虑和愧疚的男人。

眼如秋水,眉如深山,鼻如秀玉,唇如樱花,紧扭的手指和脸颊上浅浅的红晕透露出她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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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沙乱之许我长缨

汉沙乱之许我长缨

在草原和沙漠的交界处,春天和秋天,沙尘暴经常毫无征兆地袭击。流沙就像一匹无法驯服的野马,随时都可能发脾气。比如现在,在阳光明媚的原野,突然刮起大风,地平线上扬起的黄沙带着碎石滚滚而来,吞没了行军的每一寸空间,能见度迅速降低到三尺以下。对于驻守在这片沙漠上的汉

作者:念云 类别:古色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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