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林夕的小说_第二十六章 太清混入圣城_我在洪荒当城主精彩阅读

主角是林夕的小说_第二十六章 太清混入圣城_我在洪荒当城主精彩阅读

时间:2022-05-18 16:22:12作者:石格宝主角:林夕

今天带给各位书友们的主角是:林夕 作者是:石格宝的原创小说《我在洪荒当城主》,故事中思构清晰,悬念也不少,文笔极佳,对读着情绪把控很到位,这本书真的是作者用心在写,故事写的真的精彩。精彩内容如下:“呼~嘣~”圣城府上空,一条普通人族都能清晰看到的白龙在天空中翻滚。灵气的龙卷风就像一个大底小底的漏斗,疯狂地从四面八方吞噬吸收灵气,最后化作白气液体,灌入城主府后院某处的屋顶。林夕盘腿坐在密室蒲团上,呈五心对元状,道经急速运转,被吞噬凝聚成一股灵液气场。鸿蒙系统...

《我在洪荒当城主》第二十六章 太清混入圣城 免费试读

“呼~嘣~”

圣城府上空,一条普通人族都能清晰看到的白龙在天空中翻滚。

灵气的龙卷风就像一个大底小底的漏斗,疯狂地从四面八方吞噬吸收灵气,最后化作白气液体,灌入城主府后院某处的屋顶。

林夕盘腿坐在密室蒲团上,呈五心对元状,道经急速运转,被吞噬凝聚成一股灵液气场。

鸿蒙系统陶静是最优质的,他拥有鸿蒙系统陶式的至尊体质,这是盘古之乱所不及的。

他的修行几乎没有瓶颈,他的力量在一个地方碾压所有的僧人。

就算以后三清的弟子对他忠心耿耿,也得比他高一大级,才能勉强跟他打。

有得必有失!

鸿蒙系统道经和鸿蒙系统道体赋予林夕恐怖的力量,这也让他在修行中需要比其他僧人多百倍的气场。

因此,看起来方圆数十万英里的灵气正在被疯狂吞噬。放在普通修士身上,已经足够突破玄仙了,但是对于林夕,还远远谈不上突破。

鸿蒙系统·陶静对灵气的掠夺性吸收甚至走得更远,不仅掠夺了周围世界的灵气。

就连天空之上的抢雷乌云也在不断流逝。灵气力量。

天眼凝聚的惩罚其实就是其惊人先天气场的汇聚,然后被天道法则之力所约束,变成了恐怖毁灭的惩罚。

本质上,天罚…是超乎想象的灵气来源。

这种气场源,除了混元,没有大罗金仙或者圣人,就算是准圣人也抢不走它的气场。

有了太乙黄金仙境可以支撑他修炼的无上道和无上功法,林夕可以一边修炼一边从虎口中抢夺食物,就连雷刑都被他蛮横的灵气掠夺来进行修炼。

延伸到雷杰的漏斗状乌云中的景象并没有在圣城引起多大的轰动。大圆满的鲁班、武丁、马俊三位仙人都注意到了,但只是惊叹大师的大地,并没有放在心上。

普通人甚至无法独立吸收灵气。当然,不可能检测出正在修炼的城主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只是奇怪,灵气的漏斗延伸到雷云密布的乌云中,他无法理解这一幕到底意味着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封闭天空中的奇观总是存在的。

三个月后。

在占地数百万平方米,一百平方公里的圣城,时不时随处可见人,相比三个月前的寥寥无几。

近3000人一直住在这座城市规划整齐的两层小楼里。在住建部部长鲁班的安置下,近3000名居民或进入狩猎队,或采摘野果,或成为建造各种建筑的工人,等等。

新鲜出炉的三位大臣正在赶鸭子上架。就算是修士修士,精力无限,还是忙着用脚敲后脑勺。

工部、户部、内务部,Master 林夕只说明了三个部门大概负责的事项,其他的都需要三个人从零开始搭建。

即使是神仙,鲁班三人也没有过做官的经历。凡事都要摸索。他们怎么能不被烧坏呢?

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只从城内居民中吸收了一部分,粗略的设置了三个成功的作品,并为剩下的居民安排好了各种事情,让每个人都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而不是靠三个大臣猎杀妖兽充饥。

如果一个壮汉从天而降,他会惊讶地发现,四面八方都有人族迁徙的队伍,以圣城为中心,不知不觉地向圣城进发,少则百人,多则近千人。

这一刻,下山找机会证明真相的太过清醒的人,在万丈高的虚空中发现了这一幕。

白发白发,平手平龙的太清道人骑在通体青玉的老牛背上,一脸的优柔寡断。

他眉头紧锁,不停地捏着手指计算。尝试了六七次后,他的眉头越来越紧。

“奇怪!”

“奇怪!”

“这个地方已经荒芜了,但是有迹象表明人族的命运将会汇聚。在阴影里,野人族也被画出来,汇聚在这里。是不是人族的宝藏快到了?”

台岛人心中充满了疑惑。不管他用什么神通俯视,人族命运不断凝聚的地方只是一片空旷的草原,没有任何异常的迹象。

“这次我要下山了。一是探寻道教传承变化的原因,二是寻找真理的契机。”

“人族,天生弱小,却隐隐约约包含了天道的创造,似乎有机会崛起成为主角。”

无数个念头在清国人的脑海中闪烁:“今日的蛮荒英雄——吴氏宗亲和妖族,天生彪悍残暴,对天下无益。野的内情被两大门派消耗的很大,两大门派为了争夺英雄肯定有一场恶战。”

“若久战,恐怕必破!”

“洪水断了,天庭会受到重创,这不是天庭想要的。所以两家之争,只怕最后闹翻了。”

“我尽我所能去看看茫茫宇宙。只有人类种族和少数种族天生弱小,繁衍速度快但寿命短。若以此为主角,宇宙无涯,无忧矣!”

清国人的眼中闪烁着无数智慧的光芒:“在当今蛮荒世界的所有民族中,人族是最符合天地主角特质的种族之一。除了人族,只有牛角族有潜力成为天地主角。”

“长角的人和人类一样,第一次生了角。他们还像人族一样弱小,但没有妖兽那么聪明。他们可以制造像人族一样的工具来猎杀妖兽!”

“然而,千万只角中一定有一只初生的银角,千万只角中一定有一只初生的金角。两人都是土生土长,修行之道都是自学的。没有几个元,金仙乃至太乙金仙都是犄角部落之王!”

“我想证明真相,而机会一定在焦族和人族中的一个。在一次袁会议之前,我去过教祖的各个地方。现在,当我旅行到人族的各个地方时,我可以在这两个家族中选择一个来寻找证明真相的机会!”

清朝太多人认真思考,不敢轻易做决定。如果他们选错了,也不能说无法证明。拖延一笔抢劫金额甚至更长时间来证明是正常的。

此刻,他就像一个买尺码的赌徒。他必须提前下注。如果他赌对了,他不仅会立刻证明真相,还会在未来借助天地主角的命运成为最强圣斗士。

如果你赌错了,那么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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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荒当城主

我在洪荒当城主

林夕在游走球的僵直中渐渐苏醒。放眼望去,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淡淡的荧光。在荧光的照射下,即使整个卧室没有灯光和蜡烛,一切依然可以看得一清二楚。鼻子的气味,清新淡雅,比地球上最新鲜的空气舒服10倍100倍。香气好像是檀香的味道,但不仅仅是这种味道。只是轻微的

作者:石格宝 类别:古典仙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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